欧洲专利部分官费调整及策略建议
按照惯例,欧洲专利局(EPO)每两年会调整一次官费,基本与年通胀2%持平,正常应该是2024年调整。但近期EPO官网公布消息,对欧洲专利部分官费决定自2023年4月1日起进行调整,涨幅在5%左右。
欧洲发明专利部分官费调整对比如下1:
策略建议
1. 对于尚未提交的欧洲专利新申请
欧洲专利申请的特色是耗时长,官费高,官文种类众多,高昂的境外费用也常常成为企业的另一种负担。但欧洲市场对于申请人来说依然是一块不得不争的重要市场。因此建议申请人如果针对已有的专利技术有意进入欧洲地区申请专利的话,应尽早提交欧洲专利申请,避免4月1日后提交而增加申请成本。
下面是我们对于通过两种途径到EPO提交专利申请的具体建议:
1.1 巴黎公约
对于通过巴黎公约提交的欧洲新申请,为避免官费上调,须在2023年4月1日前在EPO提交新申请的请求书以及缴纳电子申请费+实审费+检索费+指定国费,如果译文还不能在申请的时候准备好,可以在申请日起两个月内提交。通过此种方式每个案子申请阶段的基础官费共可节省EUR195。但因有些欧洲事务所对于译文申请后提交会收取额外的费用,建议提前与欧洲事务所沟通免除后提交译文的服务费(根据我们以往的处理经验,此费用是可以免去的)。
此外,虽然缔约国指定费(Designation Fee)以及实审费(Examination Fee)和检索费(Search Fee)不强制在新申请提交同时提交,但如果申请人确实希望获得欧洲专利授权,而非先获得欧洲申请日再决定是否继续该案,建议申请人在提交欧洲申请的同时将上述费用一次性缴齐,以免因官费上调而多缴费。
1.2 PCT进入欧洲地区阶段
对于通过PCT进入欧洲地区阶段的新案,为避免官费上调,须在2023年4月1日前在EPO提交进入欧洲地区阶段的请求书以及缴纳电子申请费+实审费+检索费+缔约国指定费+第3年年费。如果译文还不能在进入的时候准备好,可以在31个月期限届满前提交。即便译文的提交日是在2023是在4月1日之后,也不会影响之前已经缴纳的官费的有效性,也就是说不用补交4月1日之后官费上调的差额。通过此种方式每个案子申请阶段的基础官费共可节省EUR220。但因有些欧洲事务所对于译文申请后提交会收取额外的费用,建议提前与欧洲事务所沟通免除此后提交译文的服务费(根据我们以往的处理经验,此费用是可以免去的)。
根据欧洲专利局规定,无论专利申请是否被授权,申请人都需要自欧洲申请的申请日起两年开始缴纳维持费(首次维持费为第三年维持费),并且之后的每年都需要缴纳维持费,直至申请人放弃申请或专利权的保护期限届满(申请日起20年)。
因此,如果提前缴纳了第三年的年费(可提前6个月缴纳),则可节省EUR25。
2. 已提交的欧洲专利申请
欧洲年费的缴纳方式为当前年度提前缴纳下一年的年费。虽然第3年维持费(应在申请日起第二年年底之前)可以提前6个月支付,但所有后续维持费只能提前3个月支付。根据日期推算,凡是欧洲年费官费在2023年4月、5月或6月到期的维持费(第4年及以后)都可以在2023年4月1日之前以官费上调前的费率提前支付。
3. 授权阶段的欧洲专利申请
当申请人收到授权通知时,应该考虑的问题有:
3.1 尽快缴纳授权费
在4月1日前缴纳授权费可以至少节省EUR50。
3.2 是否提分案
如欧洲专利申请在检索时收到了部分检索报告(Partial European Search Report),或者根据企业自身的战略考量需要对已有专利申请进行分案时,应尽早提分案。
4. 生效后的专利费用
由于欧洲专利授权后需到想要获得保护的国家进行生效,生效后当年以及往后的每年的维持费需要向当地国家的专利局缴纳且收费标准不统一,因此就欧洲专利局的本次官费调整而言,对已生效的欧洲专利没有影响。